(一)企业合并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为后续债权债务处理提供清晰依据。
(二)及时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告知其企业合并情况,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
(三)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要积极履行承继的债权债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对债权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法律明确了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问题。
1.企业合并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一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多公司合并设新公司,各方解散。
2.不管哪种合并,原企业债权债务不消灭,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无需债权人同意。
3.原企业债权人可要求合并后企业偿债,债务人应向其履行债务。
4.合并各方要签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结论:
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无需债权人同意。
法律解析: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但不管是哪种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不会因合并而消灭,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会概括承受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原企业的债权人可要求合并后的企业清偿债务,债务人也应向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债务。同时,合并各方要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在企业合并债权债务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无论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各方债权债务不因合并消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企业进行合并时应明确合并方式,按法律要求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及时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保障债权人知情权。
3.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积极履行概括承受原企业债权债务的义务,主动与债权人、债务人对接,确保债权债务顺利承接和履行。
4.原企业债权人可主动与合并后的企业沟通,确认债权情况,要求其清偿债务。
5.债务人应及时了解企业合并信息,向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1)企业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多个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2)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不会消灭,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无需债权人同意。这意味着原企业的债权债务整体转移到合并后的公司。
(3)原企业债权人可要求合并后的企业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向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债务。
(4)企业进行合并时,要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要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提醒:
企业合并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并公告,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债权人若遇到企业合并情况,要及时关注自身债权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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