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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征收人可以自行委托评估,但评估结果可能不被征收方认可,征收程序中应遵循法定评估流程。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需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由于不符合法定的征收评估要求,其结果往往难以得到征收方的认可。不过,若被征收人对征收部门委托得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的,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在征收过程中遵循法定评估流程,才能保障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若你在房屋征收评估方面遇到问题,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6 20: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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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收人能自行委托评估,不过可能不符合征收评估要求,评估结果或不被征收方认可。
2.按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需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
3.若对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先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能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4.自行委托评估可行,但征收中通常要按法定流程来确保结果有效合法。
2025-09-26 18:4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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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可自行委托评估,但此方式可能不符合征收评估要求,在征收程序中应遵循法定评估流程保障结果有效合法。
自行委托评估虽被允许,但征收评估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被征收人自行委托的评估结果可能不被征收方认可。
为保障自身权益,被征收人应按以下步骤操作:一是接受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二是若对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三是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此能确保评估结果在征收程序中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5-09-26 18:0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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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屋征收评估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这是法定的评估流程。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虽不被禁止,但评估结果可能不被征收方认可。
(2)当被征收人对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先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存在评估结果不被认可的风险,建议遵循法定评估流程。不同征收情况有差异,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6 16:1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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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建议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尽量让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规定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能被征收方认可。
(二)若被征收人对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三)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5-09-26 14:55: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