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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能否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能否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2024-02-26 18:57:38 已帮助25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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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能否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涉及当事人民事损害赔偿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伤情鉴定涉及交通肇事是否构成犯罪问题,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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