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对维权至关重要。当实习生是勤工助学或实习并非为就业时,双方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此时维权主要依据实习协议约定。可按协议要求公司担责,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若实习生已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违法辞退的,实习生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非劳动关系实习,仔细查看实习协议,按约定积极与公司协商违约责任,协商无果及时起诉。
2.构成劳动关系且遇违法辞退,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实习生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对维权起着关键作用。若实习生处于勤工助学阶段,或者实习并非为了就业,通常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维权主要依据实习协议约定。若公司违约,实习生可按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2)若实习生已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违法辞退实习生,实习生有两种维权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维权途径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实习生维权需先明确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同情况维权方式不同,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实习生是勤工助学或实习并非就业,不构成劳动关系,维权依据实习协议。可先与公司沟通,按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不成,准备好实习协议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若实习生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违法辞退,可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愿意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实习生维权关键在于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若为勤工助学或实习非就业目的,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维权按实习协议约定,可要求公司担责,协商无果可起诉。
2.实习生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违法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或无法履行的,可获二倍经济赔偿。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结论:
实习生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维权关键,不同情况有不同维权方式。非就业实习按实习协议维权,构成劳动关系且公司违法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金,有多种维权途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实习生是勤工助学或实习并非为了就业,此时双方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维权主要依据实习协议的约定。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实习生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时,若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实习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维权途径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大家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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