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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由谁裁决

罗** 重庆-北碚区 补偿标准咨询 2025.08.20 10:00:18 462人阅读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由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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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主体因情况而异。省级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由该省级政府裁决;国务院批准的,先由省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则由国务院裁决。
2.一般流程为,被征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向批准方案的市、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协调。
3.若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且裁决要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权益。

2025-08-20 14:2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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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主体依征地批准主体不同而不同,省级政府批准的由省级政府裁决,国务院批准的先由省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国务院裁决,一般先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再裁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处理有明确流程和主体划分。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批准征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裁决主体,可确保裁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而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先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协调,这体现了分级管理和地方先行处理的原则,若协调无法解决,再由国务院裁决。被征地相关权利人应先向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无果后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整个过程依法依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方面的问题,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0 12:5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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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主体依据征地批准主体不同而不同。省级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由该省级政府裁决;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先由省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国务院裁决。
2.流程上,被征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向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政府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且裁决要依法依规保障当事人权益。
3.解决措施与建议:相关部门应明确公示裁决主体和流程,让被征地权利人清楚知晓。同时在协调和裁决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高效处理争议,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5-08-20 11:4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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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主体依据征地批准主体不同而有差异。省级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由省级政府裁决;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先由省级政府协调,协调无果则由国务院裁决。
(2)争议解决流程明确。被征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时,先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
(3)整个裁决过程需依法依规,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在征地补偿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争议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提醒:
被征地权利人要按规定流程申请协调和裁决,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20 11:4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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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征地行为批准主体,若为省级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向省级政府申请裁决;若为国务院批准的,先由省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二)遵循正常流程,被征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向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政府的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
(三)在整个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操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2025-08-20 10:1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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