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擅自降薪属变更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1.与单位协商:要求按原合同支付工资,过程中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不成,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等材料,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3.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申请仲裁: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要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及时采取合适途径,注意保留关键证据。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擅自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2)劳动者维权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按原合同支付工资,留存协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有助于后续维权。
(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
(4)也能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5)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提醒:
维权时注意证据收集,且要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单位协商,在要求按原合同支付工资的同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等材料,等待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四)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用人单位擅自降薪,未经劳动者同意,这是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
2.劳动者维权时,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原合同付工资,留存好聊天、通话记录等证据。
3.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备好合同、工资条等材料,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4.也能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5.上述途径无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起诉。
结论:
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薪属违约,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用人单位擅自降薪,未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劳动者维权时,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时留存证据很重要,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可作为关键凭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相关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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