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房屋租赁中,租户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但需在法定或约定条件下行使,若租户违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房东出售租赁房屋未通知租户,租户可主张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户的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受法律保护。当房东出售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租户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优先承租权是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不过若租户存在违约等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将丧失这两项优先权。若您在房屋租赁中遇到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相关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租户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指房东出售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合理期限通知租户,未通知租户可主张赔偿。优先承租权是租赁期限届满,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在合同到期后续租环节行使。
2.对于房东,应及时履行通知义务,避免因未通知租户而承担赔偿责任。出售房屋前主动告知租户相关事宜,保障租户的优先购买权。
3.租户要遵守租赁合同约定,避免违约行为,否则可能丧失优先权。同时,在知晓房东出售房屋或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表明自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意愿。
法律分析:
(1)在房屋租赁关系里,租户具备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若中介代理的房屋正处于租赁状态,房东出售房屋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能优先购买,房东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
(2)若房东未通知租户就将房屋卖给他人,租户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3)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环节行使,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4)租户行使这些权利需在法定或约定条件下进行,若自身存在违约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能会丧失相应优先权。
提醒:
租户要留意自身履约情况,避免因违约丧失优先权;遇到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等情况,及时咨询法律意见维护权益。
(一)对于租户,要了解自身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在房东出售房屋时,关注房东是否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若未通知可主张赔偿;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租。
(二)对于房东,出售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限届满,若继续出租房屋,要尊重租户的优先承租权。
(三)对于中介,代理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时,要告知房东租户的优先购买权,协助房东履行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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