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第二天肚子不舒服期间弄药没好,然后去往医院就医,结果去世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病发就医去世,若非职业病或工作原因导致,通常不算工伤。
2025-06-30 17:27:51 回复
你好,我是刘则通律师。目前案件到什么阶段呢?需要把案件情况都陈述清楚,才能给你做准确的分析判断。
2025-06-30 17:18:46 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情况,我们需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具体事实来分析。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三要素。您描述的情况发生在下班后,时间上已经超出了工作时间的范畴。其次,关键要看发病与工作的关联性。如果能够证明:
1. 发病确实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比如工作中接触有毒物质、过度劳累等)
2. 从发病到死亡是一个连续的病理过程
3. 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明确病因与工作相关那么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但实践中,下班后发病的情况认定工伤难度较大,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建议您可以:
1. 尽快收集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工作内容证明等材料
2. 向医院调取完整的病历资料,特别是关于病因的诊断
3. 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人社局不予认定,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权。需要进一步帮助的话,可以带着具体材料来所里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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