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外地出差,父母在西安市一个小区看中一款房子,准备给我买,在开发商售楼部签了一个代购买协议,主要内容就是我委托我爸妈给开发商付2万定金,然后下面需要我(委托人)和父母(受委托人)的签字,然后现在把这个委托单快递到我出差地了,一共两份内容,一个是“代购买委托单”一个是房子的一个“认购协议书”,这两份资料均需我这边本人签字并寄回开发商售楼部,但是我目前两份资料都没有本人签字,现在因为一些私人原因,无法再继续购买此房,想要求开发商退还租金,开发商一直拒绝。因为我本人是没有签任何资料的,想咨询一下贵律师,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 将我家这2万定金要回来呢?麻烦了[抱拳]
你本人没签字,委托未生效。可主张代购买委托单和认购协议书未成立,要求退还定金。先和开发商好好沟通,表明你没签字协议不生效的情况。若沟通无果,可考虑走诉讼途径,收集好未签字、不想购房等证据,通过法律让开发商退还定金。
2025-06-13 16:06: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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