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退房押金和水电费问题,我的分析如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按合同约定处理。即使您自愿放弃押金,但水电费属于实际发生的费用,仍需按合同约定结算。具体来说:
1. 押金是担保性质的款项,放弃押金是您的权利
2. 水电费属于实际使用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实际用量和合同约定价格结算
3. 建议您与房东核对当月水电表读数,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费用建议做法:
1. 与房东协商确定水电费结算方式
2. 保留好水电费缴纳凭证
3. 如果对费用有争议,可要求提供水电费单据需要提醒的是,即使放弃押金,水电费仍建议结清,以免产生后续纠纷。如果房东要求不合理,可以要求其提供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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