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要求员工提前20分钟打卡并以此为由克扣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我为您具体分析如下:1. 工作时间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无权单方面增加工作时间。如果合同约定8点上班,要求7:40打卡实际上属于变相延长工作时间。2. 如果这20分钟属于工作准备时间(如换工作服、开班前会等),依法应计入工作时间并支付工资。3. 以未提前打卡为由克扣工资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建议您可以:
1)先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要求说明这20分钟的性质;
2)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3)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在劳动纠纷中比较常见,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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