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修养期间是可能有陪护费的。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就应支付。老板报了保险,可先看保险赔付范围是否含陪护费。若不含,老板有责任承担。你可与老板协商,说明护理情况及费用,要求支付陪护费。若协商不成,可保留护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5-13 03:07:11 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期间的陪护费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确实可以主张护理费。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这部分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左右。您提到老板已经报了保险,这部分应该已经包含在内。2. 出院后的护理费:如果医院出具证明需要后续护理,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以按不同护理等级主张护理费。您说现在每3天还要换药,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需要部分生活护理。建议您:
1. 让医院出具明确的护理证明,说明出院后仍需护理的期限和程度
2. 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专业机构确认护理依赖程度
3. 保留所有护理支出的票据凭证如果老板不愿意支付,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这部分费用。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整理具体的索赔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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