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现在房东就是想涨房租,在我合同到期时不通知我把房租给别人了。还跟那个人签了租赁合同的,我想问一下,侵犯优先租赁权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
优先租赁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优先租赁权是没有法律强制性效力。
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原告的“优先承租权”,即承租人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房屋的权利。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强制性规定,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也并没有禁止合同当事人约定这种权利,因此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应认为约定有效而受法律保护。
只有在房屋出租人有恶意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可以要求侵权的赔偿。
2.按照合同约定,租期到达后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侵犯了优先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租,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3.你的这种情况也可以去法院主张侵犯优先租赁权的合同效力无效,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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