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规定,要约达成了,合同可不就一定成立。
要约就是一方想和对方签合同,给对方提出合同条件,盼着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受要约的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通常情况下,要约经过有效承诺,合同才成立。也就是说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时间里同意要约内容并承诺,这时候合同才成立。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得办批准、登记等手续,那就得按规定来。还有,用数据电文形式签合同的,如果收件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数据电文进到这个特定系统就生效;没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数据电文进自己系统时生效。要是当事人对用数据电文形式签合同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
按照《民法典》规定,要约达成并不代表合同就一定成立。
要约是一方想缔结合同,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并期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通常,要约经有效承诺,合同才成立。也就是说,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要约内容的承诺,这时合同成立。
不过有特殊情况。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就得依照规定办。另外,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生效;没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达成了,合同可不必然就成立。要约,就是一方想和对方缔结合同,然后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还希望对方能接受的这么个意思表示。而承诺就是受要约的那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要约经过有效的承诺,合同才会成立。也就是说,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里作出同意要约内容的承诺,这时候合同才成立。不过,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或者当事人约定了合同成立得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那就得依照这个规定来。还有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如果收件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那这个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候就生效;要是没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的时候就生效。要是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生效时间另外有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约定的来。所以合同成立与否不能仅看要约是否达成,得综合这些情况判断。
2025-04-22 08:42:28 回复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算要约达成了,合同也不一定就成立啦。要约,就是一方想和对方签合同,然后把合同的条件提出来,盼着对方能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而承诺就是受要约的那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要约经过有效的承诺,合同才会成立。也就是说,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里,同意了要约的内容,这时候合同才成立。
不过,也有一些特别的情况。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得办批准、登记这些手续,那就得按照规定来。还有就是用数据电文形式签合同的,收件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那这个数据电文进到这个特定系统的时候就生效;要是没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数据电文进到自己系统的时候就生效。要是当事人对用数据电文形式签合同的生效时间另外有约定,那就按他们约定的来。总之,合同成立可不是简单的要约达成就行,得把这些情况都考虑到。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约达成并不等同于合同必然成立。要约乃是一方当事人为缔结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并期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通常而言,要约经有效承诺,合同方才成立。也就是说,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需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同意要约内容的承诺,此际合同成立。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其一,若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合同成立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那么需依照此规定执行。其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若收件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该数据电文进入此特定系统时生效;若未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若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来确定。总之,合同成立的条件及生效时间在不同情形下有明确法律规定,需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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