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常,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不会退回。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要审查留存材料,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等,它们是确定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重要依据,会被当作档案保管。
2. 若部分材料是原件,申请人因其他事务需用原件,可在鉴定中提前和鉴定机构协商,申请查阅、复印,机构会依规提供便利。总之,一般不退回,但可协商处理。
结论: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不会退回,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法律解析: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需要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与留存,用作鉴定依据和档案保管,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是确定劳动者劳动能力状况的重要凭证。不过,如果部分材料是原件,且申请人有合理需求,比如因其他事务处理必须使用原件,可在鉴定过程中提前和鉴定机构协商,请求查阅、复印相关材料,鉴定机构会按规定提供便利。在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事宜中,情况较为复杂,若大家遇到具体问题拿不准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不会退回。因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要对材料审查并留存,这些材料是鉴定的依据且会作为档案保管,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等,对确定劳动者劳动能力状况很关键。
(2)但如果部分材料是原件,而申请人有合理需求,例如因其他事务处理必须用到原件,可在鉴定过程中提前和鉴定机构协商。鉴定机构会按照规定为申请人查阅、复印相关材料提供便利。
提醒: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可提前备好材料复印件。若需使用原件,要及时与鉴定机构协商,按规定流程处理。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取回劳动能力鉴定材料,若材料为原件且有合理需求,比如要用于其他事务处理,可在鉴定开始前就和鉴定机构说明情况,请求查阅、复印相关材料。
(二)与鉴定机构协商时,要清晰说明使用原件的必要性和用途,以获得其按规定提供的便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需留存相关资料作为鉴定依据,所以一般情况下材料不会退回,但应按规定为申请人查阅、复印材料提供便利。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评估材料的退还因地区和具体实践而异。一般来说,评估期间材料由相关机构保留,评估结束后,部分地区可能退还材料,而另一些地区则选择继续保留以备查。有疑问时,建议向当地劳动能力评估机构咨询。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遵循法律和操作程序以保障权益。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评估材料的退还因地区和具体实践而异。一般来说,评估期间材料由相关机构保留,评估结束后,部分地区可能退还材料,而另一些地区则选择继续保留以备查。有疑问时,建议向当地劳动能力评估机构咨询。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遵循法律和操作程序以保障权益。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评估材料的退还因地区和具体实践而异。一般来说,评估期间材料由相关机构保留,评估结束后,部分地区可能退还材料,而另一些地区则选择继续保留以备查。有疑问时,建议向当地劳动能力评估机构咨询。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遵循法律和操作程序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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