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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伤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是多少

兰* 山东-临沂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25 09:33:43 300人阅读

云南工伤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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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工伤十级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有多少呢,得看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算。要是工资比较高或者比较低,那这个数额可能就会相应调整。

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每月缴费的工资。要是这个工资不好确定的话,那就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

另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赔偿项目。比如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总之,具体情况得综合起来考虑,不能只看一方面。在计算相关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这样才能准确算出工伤职工应得的赔偿数额。

2025-02-25 14: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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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工伤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的相关内容,给大家讲讲。

1. 补助金标准: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具体数额计算:要依据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要是工资偏高或者偏低,数额可能会做相应调整。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出事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每月缴费工资。
3. 工资难以确定的情况:要是工资不好确定,那就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算。

另外,除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可能有其他赔偿项目,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具体赔偿情况得综合各种因素考虑。

2025-02-25 13:5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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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工伤十级涉及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有明确规定:
1. 计算标准:通常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具体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特殊情况:具体数额需根据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计算。若工资较高或较低,可能会相应调整。若工资难以确定,比如职工工作时间较短,工资不稳定等情况,就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 其他赔偿: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外,还可能涉及其他赔偿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实际处理工伤赔偿时,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充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25 12:2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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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工伤十级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的数额得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算。

1. 工资有高有低的影响:要是工资比较高或者比较低,那这个补助金数额可能就会相应地调整。
2. 本人工资的界定: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之前12个月平均每个月缴费的工资。
3. 工资难以确定的情况:要是工资不好确定的话,那就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

另外,除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可能会涉及到其他赔偿项目,比如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所以在具体计算赔偿的时候,得综合各种情况来考虑,不能只看某一项。

2025-02-25 11:13:17 回复

您好,关于云南省七级工伤一次性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工伤七级伤残应当得到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第一部分:医疗待遇的项目与标准1,医疗费:含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当地就医路费,工保基金全额(100)支出。注意事项:必须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项目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保基金支出(各地的标准不同)。3,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工保基金支出(各地的标准不同)。4,康复性治疗费(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保险基金全额(100)支出注意事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项目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5,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月,不得超过24月6,生活护理费:(1)停工留薪期间由原用人单位支出,依据生活护理依赖等级:全部、大部分、部分,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2)停工留薪期后工伤保险基金依据生活护理依赖等级:全部、大部分、部分,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第二部分: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适用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适用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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