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判决书下来后不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解析:
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是在刑事诉讼中,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比如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孕妇等情况。当判决书下达,意味着案件已完成审理并作出裁判结果,诉讼进入裁判阶段。此时,监视居住这一服务于诉讼进程的措施通常失去存在意义,也就不再适用。不过要是存在上诉等特殊情况,若有必要限制被上诉人的人身自由,会依据具体情形采取其他恰当措施,而非常规的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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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通常不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是在刑事诉讼进程中,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保障诉讼顺利推进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手段,旨在防止其逃避相关司法程序。
当判决书下达,标志着案件经过审理已有裁判结果,诉讼进入裁判阶段,作为保障诉讼程序进行的监视居住自然不再适用。
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建议:
1. 司法机关应及时对案件状态进行准确判定,在判决书下达后,若不再需要监视居住,要依规解除相关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对于上诉等特殊情形,若需限制被上诉人一定人身自由,应严格依据具体情况,审慎选择并依法采取恰当的措施,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合法进行 。
通常,判决书下来后就不再用监视居住这一手段了。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里,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特定条件,像重病不能自理、孕妇等情况,为确保诉讼顺利才限制其人身自由,防止他们逃避相关流程。
判决书下达标志案件审结,诉讼到了裁判阶段,监视居住一般不再适用。不过上诉等特殊情况,若要限制被上诉人自由,会视情况采取其他举措,并非普通监视居住 。
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其特定适用阶段和条件。在刑事诉讼前期,基于保障诉讼顺利推进、防止嫌疑人等妨碍司法的目的而实施。
(2)判决书下达表明案件进入终局裁判阶段,意味着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已有定论。此时,监视居住存在的基础,即保障诉讼程序正常开展的需求已基本不存在。
(3)特殊情况如上诉时,即便可能对被上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也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选择恰当手段,而不再是常规的监视居住措施。
提醒:
若涉及相关法律程序,应清楚不同阶段强制措施的适用规则。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判决书下来表明案件审理结束作出了裁判,正常情况下监视居住作为保障诉讼进行的措施就不再用了。
(二)要是进入上诉等特殊阶段,若需限制被上诉人的人身自由,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考虑适用其他恰当措施,而非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所以判决书下达,诉讼进行到新阶段,通常不再适用监视居住 。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管制一天折抵刑期一天,拘留或者有期徒刑两天折抵刑期一天。如果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或证据不足,可能会解除监视居住,具体的解除时间则要根据案件的进展和调查结果来确定。
专业解答监控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监控居住期满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在监控居住期间,案件已经调查清楚,证据充足,犯罪事实明确,司法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核起诉,或者做出撤销、不起诉、缓刑等裁决。如果监控居住期满后,案件侦查仍未落实,需要继续深挖线索,司法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例如保释或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取保结束后,嫌疑人可能要面临监视居住的新措施。要是侦查有新突破,检方证据又很充足,嫌疑人就会被移交审查起诉。检察院会评估案件要不要起诉,要是批准了,案件就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法做出最终判决。
专业解答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履行相关义务,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执行监视居住职责的部门乃是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负责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皆需为相关法律机构的执法人员。且若为指定居所实施的监督居住措施的话,其期限须予以折抵相应刑期,具体折算方法则有赖于被告人被依法裁决的刑种性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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