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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谁来监管

依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于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如无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同样地,未经允许不得与他人会面或通讯交流。
在这期间,执行机关有权对被监视居住者遵守相关法规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监督。
倘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实施逮捕措施。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也将对不定时居所监视居住的决议及其执行过程的规范性进行严格的监督。
总而言之,公安机关作为主要的执行机关,肩负着对执行监视居住这项工作的重大监管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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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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