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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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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大致意思就是父母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夫妻一方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2024-11-14 09:0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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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825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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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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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不一定具体要看下名字目前是谁的?之前是谁办的贷款点头像可以电给你具体研究一下
2024-11-15 15:52:04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031条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写一方姓名,由该方父母谢谢出资还贷,所以你还是坚持,属于一方财产
2024-11-14 10:3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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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168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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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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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给补偿就可以,不能分割
2024-11-14 10: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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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063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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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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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有证据显示他父母还房贷,和女方无关,不能分割
2024-11-14 08:1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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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1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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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锦州
咨询解答:292条
首先看该房产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登记为男方父母的名字,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而且婚后贷款由男方父母归还,一般也只作为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男方父母还贷,该房产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24-11-14 07:15: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