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遵循就近原则,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或者出事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处理。这利于伤者快速申请,提升效率,保护其应有权益。例如,如果你在某城区上班时受伤,可向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024-11-08 23:57:01 回复
简单说,工伤认定的时候要就近找地方管,就是看你受工伤的公司或者出事的地方在哪里,那里的劳动保障部门就能给你做这个认定。这样能让大家更容易、更快地上报工伤情况,省得来回折腾。举个例子,假如你在某个城市的某个区上班时受伤了,那你就可以去找那个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你搞工伤认定。
2024-11-08 22:52:35 回复
工伤认定这个事儿,其实就是看你在哪儿受的伤或者是你打工的那家公司在哪儿,然后由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来给你做认定。这样子做,主要是为了让咱们这些打工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去申请工伤认定,省得来回跑腿,也能更快地拿到赔偿,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比如说,如果你在那个城市的某个区工作时受伤了,那你一般都可以直接找那个区的劳动保障局来帮忙做工伤认定。
2024-11-08 21:39:03 回复
解析: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遵循就近原则,此原则一般用于规定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行政机构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工作。此举旨在确保劳动者能够便捷地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提高处理速度,同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假如您在某座城市中的某个特定区域工作时受到了伤害,通常情况下,您可向该区域内的劳动保障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专业解答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告就被告是国际的普遍惯例之一,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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