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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起诉离婚二次开庭时一方不到场,法院会依案件具体情况判决。若原告证据充分,可证夫妻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或许会判离;若证据不足,则可能不判离。
2024-10-30 03: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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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起诉离婚这事,二次开庭的时候要是有一方不去,法院也不会就这么干等着,还是会按照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去判的。你想,要是原告能拿出好多证据,这些证据还都挺靠谱的,能表明这两口子感情是真的没法挽回了,根本就没有和好的可能性了,那法院就有可能判他俩离婚。可是,要是原告拿出来的证据不咋够,没什么说服力,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判离婚了。
2024-10-30 02:2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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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与否,和起诉离婚二次开庭时一方是否到庭没有必然的绝对联系。哪怕二次开庭的时候一方没有去,法院依然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要是原告能给出特别充分的证据,足以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就像破裂得无法修补的瓷器,毫无和好的可能性,那法院就很有可能判定离婚。可要是原告的证据不够充分,就像拼图少了很多关键的板块,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
2024-10-30 01: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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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而言,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若二次开庭时一方未到庭,法院依然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作出判决。倘若原告所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足以证实夫妻感情已然彻底破裂且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性,那么法院有作出离婚判决的可能。反之,若证据不够充分,法院作出不予离婚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10-29 23:14: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