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过程中必须关注以下事项:首先,出卖方及买方均需具备相应的真实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且无任何欺诈成分;再次,合同条款内容务必合法,禁止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最后,务必确保出卖方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在签署预售合同之际,请您务必关注以下几点关键因素:首先,出卖方以及购买方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的意思表达要确保是真诚和明确无误的;再次,合同内容应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并且不得有违社会公德及善良风俗;最后,出卖方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活动。
2024-10-29 07:49:05 回复专业解答首先是协商解决方案,这无疑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最为简便实用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其次,调解方式也可考虑在内,倘若在协商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就只能寻求第三方机构(例如调解委员会)的介入和调解;再者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
专业解答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专业解答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2、慎交房款,注意将购房款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3、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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