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实际面积与开发商公示面积出现偏差而引发的房屋“面积缩水”争议问题,我们应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进行的全面、精确地测量数据为依据和参考。在此基础上,具体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当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3%)内时,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购房价款数额进行多退少补;其次,一旦超过了这个范围,即面积误差大于合同预设面积,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购房金额补足百分之三(3%)部分的差价;相反,当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预设面积时,则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全额退还误差比例达到百分之三(3%)的那部分购房款项;最后,需要额外强调的是,如若存在超过合同预设面积或者低于合同预设面积的情况,且前者超过后者三倍及以上,那么,买方还有权利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并要求返还全部已交付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房屋面积缩减的纠纷,应尊重并以房地产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实际测量结果为判断标准。如果面积误差产生于合理范围内(即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总价的3%),将按照实际情况,遵循多退少补原则进行处理;但当误差超越了这一合理范围,即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总面积的3%时,如实际面积比合同规定的面积大,需据实补缴合同规定购买房价的3%作为超出部分的费用,反之则需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如果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超出合同约定总面积过多,购方可有权要求退还超过合同约定面积部分的售价,且额外退还合同约定购买房价的两倍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购房者也可选择主动提出退房请求。
2024-10-13 11:13:32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