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马** 四川-绵阳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0 13:28:50 391人阅读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绵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方案可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守约方有权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以期暂时停止双方达成的有关合同执行的约定。
其次,当违约方在收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靠的担保或重新建立履约能力,却依然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履行合同时,守约方可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拒绝该请求,并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解除权,解除了有关合同,同时还可对违约方追责,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10-10 16:52:00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法包括:
首先,守约方有权利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暂停执行该合同;
其次,当违约方收到上述通知后既没有提供赔偿或恢复其履行能力,同时又继续要求预订者履行该合同时,守约方有权对此表示反对,并采取行动解除该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024-10-10 16:27:47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所引发的纠纷解决措施包括:
首先,守约方应及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中断合同的履行。
其次,在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违约方如未能提供充分的担保且未能恢复履约能力,然而仍然要求预购方继续履行合同时,守约方有权拒绝其请求,并且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来解除该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违约责任。

2024-10-10 14:31:1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