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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确实如此。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必然会导致产生逾期记录,进而对个人的信用状况造成不良影响。倘若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所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的情况,那么这完全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疏忽所致。作为借贷人,他们理应享有要求开发商为此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且如果因为延期交房而为借贷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借贷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10 10: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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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能接受。如果借款方停止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毫无疑问会导致逾期纪录的出现,这将直接对其个人的信用状况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应于某个具体日期前交付房屋,而开发商却无法按时履行义务,那么这个责任应当完全归咎于开发商自身的过错。在此种情况下,借款人有权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由于开发商延迟交房给借款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借款人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赔偿请求。
2024-10-10 08:5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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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不可行。倘若借款人暂缓履行支付贷款本金与利息的义务,势必会在其个人的信贷档案中留下不良的逾期记录,进而对其个人信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当遇到开发商未能依照承诺的期限向购房者交付房产这一情形时,究其实质而言,这应归咎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所致,作为购房者,他们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因延期交房而给购房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还可以依法提起赔偿诉讼。
2024-10-10 08:3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