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流程当中,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把握:
首先,作为买卖合同的主体方,无论是出卖方还是购买者,都须具备真实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保证其在交易过程中的决策和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并且没有任何欺诈或虚假陈述的成分存在;
再者,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出现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情况;
最后,我们还应确保出卖方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定证件,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有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无论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均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双方表达的意愿应当是真实而不含任何虚假或欺骗性质的成分;
再次,约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条文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的基本准则;
最后,一定要确认出卖人已经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法定证件。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现阶段,预售已然成为房地产市场主流的销售手段之一,然而,在签署预售房屋合同之际,我们仍需妥当留心并谨慎留意诸多细节,借此防范潜在风险。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各位购房人士理应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1.务必确保开发商已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慎重核实开发商制定的各类格式条款,以确保其公正性;3.明确拟定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专业解答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确认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审查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明确房屋交付条件和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规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此外,要注意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缩短。
专业解答签署商铺买卖协议需关注公共分摊面积、交房时间、逾期交房责任、物业管理及相邻权益等关键议题。明确公共分摊面积,规定交房截止日期及逾期责任,重视物业管理,同时关注相邻权益和商铺验收条件,确保协议全面且合理。
专业解答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确保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并谨慎处理抵押权问题。预售合同应明确房屋交付条件及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者解约权等,以保护购房者权益。
专业解答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确认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审查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明确房屋交付条件和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规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此外,要注意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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