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购房者有权采取措施督促其尽早完成交房工作,并与开发商就具体的交付日期进行商讨。在经过购房者的明确催促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的,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署的购买协议。对于开发商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的情况,应当依据买卖协议中所载明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卖协议中并未对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则应参照在房屋延迟交付期间,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水平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若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则购房者有权利催促开发商迅速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就具体的交房日期进行详细磋商。经过购房者的合理催告,若开发商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未能完成交房,那么购房者便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应严格依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则应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2024-10-06 11:37:30 回复专业解答开发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按约交房需担责。延迟60日内,支付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60日后,业主可解除合同,开发商需在60日内退款并加付5%违约金。业主也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此时开发商需按日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专业解答在此需申明,延期交付房屋是可寻求相应补偿的。针对此类情形,开发商有义务按照消费者所支付的全部房款数额,乘以同期限内银行贷款利率并结合逾期时长进行赔付。若在双方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需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则应依照该约定额度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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