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具有正式法律约束力之协议文件。此种合同常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待房屋竣工并移交使用后,若买方已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项,则可直接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仅为签约场所之差异,其法律效力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完全相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正式合约之一种。通常在商品房预售阶段采用,待到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时,买方需支付完毕全部购房价款之后,方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就其性质而言,商品房预售合同仅仅是签订时间和场所的略微差异,其法律效力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二致。
2024-10-04 17:40:53 回复专业解答预售商品房合同变更为正式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何执行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开发商有权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或变更,但是,此种行为必须是在与购房者充分沟通、协商或者处理相关争议前完成。在双方就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形成明确的文件协议之前,不得擅自更改已签订的合同内容。修改合同的方式可以是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而原有的合同内容则保持不变。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含:(1)双方当事人信息,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2)预售商品房地理位置、编号;(3)商品房数量、面积类型及价格;(4)购房价款、支付方式及交付时间;(5)房屋用途;(6)产权转移方式及期限;(7)违约责任;(8)可协商的补充条款。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含:(1)双方当事人信息,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2)预售商品房地理位置、编号;(3)商品房数量、面积类型及价格;(4)购房价款、支付方式及交付时间;(5)房屋用途;(6)产权转移方式及期限;(7)违约责任;(8)可协商的补充条款。
专业解答房地产交易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视为正式契约,而预售契约实为开发企业与买方之间的特殊拟订协议,性质类似定金合同。虽然不具备完整法律约束力,但其效力不可忽视,具有法定效应的可靠性。
专业解答在以按揭方式购置房产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通常会被划分为四份。在合同的末尾一页,将对每份合同的归属进行明确的标注。其中两份合同将分别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和负责提供贷款的银行机构进行备档备案;另外两份则分别交由卖方及买方持有保存。在此过程中使用的通常为副本形式,而非原版合同。
律师解析 不是最终的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是只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的一种协议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订金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房地产买卖中的正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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