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注册,是中国创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华荣律师先后担任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创立至今先后荣获“上海市规范建设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华荣婚姻家庭法律事业部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由杨芳律师带领的一个强大律师团队组成,团队成员律师均有10年以上婚姻法律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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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其休假的做法无疑是违法的。举例来说,尽管企业有权依据其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状况来对员工的带薪年假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但在此过程中必须尊重每位员工个人的意愿和选择,严禁任何形式的强制要求和任意决定。
在法律层面上,公司采取强制手段安排员工放假无疑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尽管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实际需求,对员工的年度假期进行合理的统筹规划,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地强制员工休假,而不尊重他们个人的意愿。
解析:
通常而言,企业未经员工同意强制安排休假的行为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举例来说,企业固然有权根据其生产及工作状况对员工的年假进行统一调配和规划,但同时也应尊重并关注每位员工个人的意愿与需求,不应擅自强制其执行休假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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