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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属于物业工作人员个人怠惰且疏于履行职责,阁下可径直向物业部门主管进行投诉;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前往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投诉,因为他们拥有接受投诉及提供协助解决方案的权力;
再次,阁下亦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但需注意,除非属于直接管辖范畴,否则仅能对费用收缴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督;
最后,若物业依旧屡教不改,您甚至可以寻求召开业主大会投诉并有权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2024-08-08 17: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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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倘若发现物业职员出现偷懒行为或疏于岗位职责,您可选择直接向物业经理提出投诉要求;
2.若投诉涉及此类情况且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介入,不妨考虑前往所属地区的街道办事机构进行反映与寻求协助;
3.如觉得需要对物业公司进行更加深入的监管,也可考虑报告给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但需注意这并不属于直接管辖范围之内,仅能对其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4.若物业公司屡次拒绝改进,您作为业主有权通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来解除合同,并寻找新的物业合作伙伴。
2024-08-08 15: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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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面对物业员工表现出的工作懈怠以及对事务处理的滞后,我们可以选择直接向物业部门主管提出投诉;若是街道办事处无法切实履行任务,您有权向其上级单位提出申诉,而他们也具备责无旁贷的接受投诉及协助解决问题的义务;若您并未与物业建立直接隶属性质的管理关系,那么可以考虑前往地方房管部门提出投诉,同时请注意,此类投诉主要针对物业在收费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管;而在物业顽固坚持不良行为,无法得到纠正的情况下,您也有权借助业主大会这一平台,实行更换物业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8-08 15:12: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