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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英明指导下,我们认为醉酒下班后发生事故并不属于我们所定义的工伤范畴。
然而,若员工从事的是日常工作任务和企业管理层暂时指派或者审议通过的工作内容;参与处理紧急情况,即便未能经过企业行政部门专门指定,却对公司业务产生积极影响的工作;甚至在创新研发或科技改进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等情况,都应当被视为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条件。
然而,如果员工在饮酒后进行工作,由于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则我们不能将之评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最好方式。谨此汇报,期待得到进一步指示。
2024-07-18 09: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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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因饮酒过量导致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所引发的事故并不适用于工伤的认定范畴之内。只有那些执行日常工作任务以及遭受意外事件之后经过企业行政部门临时指定或得到准许的工作任务,包括在紧迫局势下虽然未经行政部门直接指定,但是对企业带来实际利益的工作行为,还有那些从事发明创造或者科技改良项目中因此受伤的员工,才能够被分为工伤。在此,我们再次表明,任何因酒精作用下导致身体伤害事件的情况都无法被纳入到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范畴之中。
2024-07-18 07: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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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饮用酒精饮料之后参与到正常工作中的员工,如果因此导致事故,则不能视为工伤范畴。但是,如果员工正在执行日常任务或是企业管理层临时指派的工作,也包括对紧急事件做出果断反应并执行有利于企业利益的工作,以及因参与创新性的研究和技术改进项目而受伤的,这些都被视为符合工伤定义。
然而,如若员工在饮酒后故意参与工作,并且因为处于醉酒状态导致人体受到伤害的意外事故发生,我们将无法将其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与工伤同等的情况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4-07-18 06:22: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