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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是孩子的名字,但怕孩子拿房子抵押那些,现在该怎么办?

ask****888 湖南-长沙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24 16:14:39 345人阅读

房本是孩子的名字,但怕孩子拿房子抵押那些,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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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718365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54403条

您好!你只要占有1%的产权份额即可,这样抵押就必须由你本人的亲笔签字才行。

2024-05-24 16:3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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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15500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9505条

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帮您拟制协议

2024-05-24 16: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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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41432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802条

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的话请详细沟通了解下情况!

2024-05-24 16:16:06 回复

您好,您可以跟您儿子商量把房子要回来。

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的话,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拍卖!我想是这个原因导致上述情况:房子虽被查封,银行一直没有拍卖掉房子!推倒重建的话,《物权法》也会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的。近年,法律上对于保护唯一住宅的情况又做了详细的划分,我建议你去咨询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下!特殊情况下,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拍卖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以下材料仅供参考,现实操作中还是比较复杂的!能否强制执行拍卖唯一一套居住房屋关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何执行的问题,不可一概而论。最高院先后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视房屋的属性决定:
1、不强制让被执行人搬出去的法律依据为: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特指没有被设定抵押的情况。
2、可以被执行的法律依据为: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不应强制迁出。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关于 二、公司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的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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