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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设备租赁的公司要用机械堵施工工地的大门,一直没有支付解决,施工分包单位拖欠了设备租赁的设备款?

ask****170 河北-唐山 转包分包纠纷咨询 2024.05.24 15:58:50 359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施工分包单位拖欠了设备租赁的设备款,一直没有支付解决,现在设备租赁的公司要用机械堵施工工地的大门,这属于违法行为吗?总包单位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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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704条

使用机械堵塞施工工地大门属于违法行为,总包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分析
首先,使用机械堵塞施工工地大门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治安管理规定,妨碍了正常的施工秩序和公共秩序。

其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虽然该规定直接关注的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但它也体现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行为有一定的监督责任。因此,如果分包单位因拖欠设备租赁款导致租赁公司采取极端措施,总包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在未能有效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

然而,总包单位的具体责任需要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总包单位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监督义务,或者分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分包单位独立承担与其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责任,总包单位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024-05-24 16:02:46 回复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 路 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 元
  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 元。第二年的房租分
  次支付,于第二年 月 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 %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
(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
  
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好,关于在租赁合同中设备和设施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
合同成立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合同的成立,一般情况下是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是生效的合同。
合同生效体现的是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据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生效,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时就成立并生效了。但有以下例: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后才能生效。
2、附期限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来之时,才发生效力或终止效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需办理批准或登记后才发生效力。

您好,关于在租赁合同中设备和设施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
合同成立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合同的成立,一般情况下是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是生效的合同。
合同生效体现的是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据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生效,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时就成立并生效了。但有以下例: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后才能生效。
2、附期限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来之时,才发生效力或终止效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需办理批准或登记后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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