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北京-门头沟区
解析:
债权人应在法定的诉讼时限之内,直接前往债务人原始居住地或是其资产所处之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以追讨欠款。
第二种方法是由债务人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口,然后交由指定的管理人从失踪者的资产中进行借款的支付。
若涉及到担保人或保证人,他们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替代性还款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24 10:3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