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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拿房前更名给子女是否合法

杨**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11 14:26:00 316人阅读

安置房拿房前更名给子女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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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功获取安置房房产证后,如需将其产权过户至您的子女名下,请务必携带以下重要文件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过户登记手续: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的原始记录以及安置房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根据房管局要求所准备的各项申请材料。通常情况下,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开发商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前有关个人房产的证件原件或者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员的身份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转移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方能生效;反之,未经登记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成立。

2024-05-11 17:5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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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您成功获取了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后,如若您希望将此房产转移至子女手中,那么就请您携带以下必要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注册:
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户籍册、安置房的所有权证明书、土地使用权证明书,以及根据房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
开发商所持有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出具的法人授权书、拆迁前个人拥有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者的身份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转移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方能生效;
反之,未经登记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对于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5-11 14: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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