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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房子,可以不让对方住吗

唐*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07 09:29:00 435人阅读

夫妻一方的房子,可以不让对方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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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驳回抗诉之后,通常情况下已经没有其他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了。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这一举措,实际上是在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未能得到批准后所采取的最终补救措施之一。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当抗诉请求遭到驳回之后,便无法再次提出相同的抗诉申请。抗诉,是指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其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请求的一种司法行为。

2024-05-07 14:1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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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财产属于双方共有,那么丈夫理应享有居住权。
所谓共同财产,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即夫妻双方的薪资及奖金收入;
其次,为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
再者,则是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此处的“收益”特指已实际取得或者可以明确预期能够获得的财产性利益;
此外,还包括继承或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特别规定只属于单方所有的部分除外)以及其他应当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其中就包括了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本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共同构成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所谓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024-05-07 09: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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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包括双方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已实际或预期取得财产性利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规定单方所有)以及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因此,丈夫应享有居住权。

    2024.06.21 18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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