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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司财务造假,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办

邓* 福建-宁德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03 17:21:00 390人阅读

发现公司财务造假,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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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聊城

解析:
该公司应受到的处罚包括在人民币5000元至上百万元之间进行罚金的缴纳;
对于其核心责任人及其他应承担直接责任的相关员工,则可处以3000元至50万元的罚款额度;
若此情况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那么他们在各自的单位或相关机构中,将有可能被依法撤销职务甚至开除。
特别是对于涉事的财务人员,他们将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再从事任何与会计相关的职业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科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假账法律责任追究人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024-05-03 17:22:00 回复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您好,涉嫌犯罪,可以报警,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或者赔偿。 若造成损失,可依实际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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