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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自江苏省全面执行新的产假规定以来,即日起新产假为158天的规定已正式生效。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凡符合生育政策规定并诞下孩子的夫妇,其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将产假延长至多出60天,从而使得总计可享有的产假天数增至158天;与此同时,男方亦可享有长达15天的护理假期。
此外,我们还积极倡导并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即在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均有权利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4-04-28 13: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