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在2024年所施行的产假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对于在该地工作的女性职员而言,一旦怀孕生产就有权享受共计98天的产假,且在此之前,还可额外获得15天的提前休假;
第二,倘若女职工在分娩过程中遭遇了较为困难的情况,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额外再增休产假15天;
第三,假如在同一妊娠期内有多位孩子诞生,则每增加一位胎儿,就能够追加15天的产假;
第四,若经由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中的男性员工也有权利享受为期20天的配偶陪产假期。
解析:
在现行的成都市政策中,对于孕妇的产假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一,女性员工生育可享受共计98天的法定产假,这期间包括了产前的预留出的15天假期;
第二,倘若遇到生产过程中的难题,比如难产等特殊情况,产妇将获得额外增至15天的产假权益;
第三,若生育为多胞胎,那么每个宝宝都将为母亲带来额外的15天产假;
最后,对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性员工,他们也有权享受配偶陪产假20天。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
顺产3个月,晚育假增加1个月,难产再增加15天。
陪产假10天。
一般情况下假期都是连续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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