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果员工产假期间单位没有发放年终奖,那么就被视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针对这一情况,该名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
此外,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作为工资组成部分的奖金形式之一。在女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由于产假属于带薪假期,因此相当于她们已经为单位提供了正产工作时间的劳动条件。在此情形下,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与劳动者事先约定的标准执行,即视为其存在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解析:
在员工享有产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年终奖。
若未能如此,视作用人单位实施了拖欠或扣除工资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
其次,年终奖作为企业给予优秀员工的激励性薪酬形式,属于工资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样地,产假是保障女性职工权益的法律规定带薪假期,在享受产假的过程中其实就已经在为公司提供正常的工作贡献。
如若在该时期内未能按照协议标准按时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就构成了对工资的克扣与截留。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专业解答在员工享有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发放年终奖。如未发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因年终奖是工资的重要部分,产假是女性职工的法定带薪假期。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构成克扣工资行为。
专业解答休产假是有个人的年终奖的;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特别在地方法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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