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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其将按照实际支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在一些法院的案例中,通常会按照首次开庭结束之前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实计算。
整形及植皮的费用也可以被纳入医疗费用的范围之内。
其次,关于随后的治疗费用(例如取出内置钢板以及康复治疗费用),其一般的参考依据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或者是司法鉴定中心所提供的法医鉴定结论中确认的费用。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费用,其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时间来进行确定。
再次,关于住院期间的餐饮补贴费用,湖南省内是每一天100元。
接着,营养费(在交警队的调解过程中一般不会考虑这一项),其参考的依据包括医院的医疗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出院医嘱的意见来进行判断,或者通过法医鉴定的结果来进行判断,一般而言,相应的营养费在500元到1000元之间。
如果病历上并未明确说明需要加强营养,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付每一档次500元的营养费。
再之,关于护理费用,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将参照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若是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是雇佣工人,则参照长沙市护工所提供的同等护理等级的劳务报酬,大约每天在70元、80元、90元、100元不等(实际上,医院里护工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标准,如果患者委托护工进行护理,对于120元到150元每天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法院足额的赔偿是相当困难的)。
然后,关于残疾赔偿金,交警部门通常会根据事故受害者的户籍状况来进行计算,然而在法院诉讼程序的判决过程中,通常还会综合考虑受害者是否在城市工作或者生活长达一年以上,或者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否来自城镇等因素,以便能够按照城市的标准对其残疾赔偿金进行具体的计算。
在农村居民的标准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每年10060元乘以百分之二十再乘以20年,即为40240元;而在城镇居民的标准下,其计算方式则为:
每年26570元乘以百分之二十再乘以20年,即为106280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04-12 09:50: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