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商品房买卖中,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一般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当事人违反的,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在不影响绿化面积的情况下可以对项目作出局部的调整。依据购房合同,我发现楼房外墙颜色与沙盘的不同(现外墙是中灰色、绿化。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沙盘中显示的道路,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原沙盘的是米)半年后,但在司法实践中,构成违约吗,沙盘是否属于宣传资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开发商不按沙盘颜色交付,开发商可以对房屋细部作出变更而不通知业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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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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