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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劳务合同三月底到期。现在人资联系我让我签到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签吗?

pub****978 江苏-扬州 劳务派遣咨询 2024.03.26 18:29:56 367人阅读

你好。公司的劳务合同三月底到期。现在人资联系我让我签到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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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遇到单位改签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是否有经济补偿主要看双方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同意改签劳务派遣合同,没有补偿,如果不同意并解除了劳务派遣合同,可以争取经济补偿。

2024-03-26 19:2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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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5322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3577条

您好,这个您不应该签劳务派遣合同

2024-03-26 19:00:25 回复

单位是否为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派遣的资格?如果没有,即违法!而且连续两次以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如果山西联通公司要把派遣改为代办员,不和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是不符合劳动法律的,劳动者有权拒绝。rn如果强行改办,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派遣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n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n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n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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