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工伤事物还没有处理完成,那么员工是不能再此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为伤残等级结果还没有出来,那么此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员工获得伤残补助金是会增加困难的。
2、如果员工有伤残等级,那么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3、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期间没做鉴定可以辞职吗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伤残鉴定还没有做完的情况下是可以辞职的,但是劳动者最好不要选择辞职,要等做完伤残鉴定,按照伤残鉴定的评定级别,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按照各自做承担的比例进行一定的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影响赔偿,赔偿只与伤者职工受伤前的工资、伤残等级和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有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个人脑力和体力能力的评估,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那么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事故高发于一些高危行业,工伤事故发生后会进行工伤能力的鉴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能力鉴定程序的一些知识,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伤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工伤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在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那么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有那些?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久,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呢?以及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应该怎么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在众多的职业中,有些高危职业会有大概率的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伤,那么工伤要如何申报呢,伤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以及工伤申报条件有哪些、工伤申报时限要求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