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意义: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社保经办机构按申报数据核定其缴费基数,职工的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在本单位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无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的,以在单位本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本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与实际不符或有误的,参保单位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单位参保期间的缴费工资。参保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实发工资的财务凭证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解答如下, 如果您参加的是职工社保,临沂沂水、临沂平邑、临沂蒙阴、临沂市沂南、临沂市费县及郯城县职工社保网上查询功能已开放(不支持电信号码及省外号码),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首页-网上办事,社保业务网上申报,点击个人登录,注册个人信息查询即可。其他县区参保信息暂未录入系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人社局查询。另外,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测试版,企业登记并开通后,可以在该系统中查询、打印职工社保缴费情况、明细,联系现单位经办人员查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