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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在北京有三处,地址分别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C座4层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2018-01-07 16:4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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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
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虽然中国于2005年发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但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管控效用并不大。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是通过立法,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严格准入及退出机制管理,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说,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致使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为“鸡肋”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无法像商品房那样有高额的“卖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贴配套资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北京保障房位置建在了偏远房源不好的地方。
2018-01-07 16:3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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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或者单身居民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北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淮;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北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北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北京市和国内其它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12-09 23:09: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