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北区法律咨询 > 河北区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我现在是婚内没离婚,可是我丈夫将近一年没给抚养费,但是还不想离婚?

我现在是婚内没离婚,可是我丈夫将近一年没给抚养费,但是还不想离婚?

pub****929 天津-河北区 房屋租赁咨询 2023.12.10 03:59:52 346人阅读

您好。我现在是婚内没离婚。有两个孩子。租的房子住。房子的房租是由婆婆交。每个月1600元。平时也是婆婆做饭,公公接孩子。但是不和公婆住一起。可是我丈夫将近一年没给抚养费。我可以去起诉他吗。但是还不想离婚

其他人都在看:
河北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河北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1677条

你好,我是郭律师 可以详细咨询我vi:  qianqian837888 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2023-12-10 08:04:30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6510条

您好,正在查看您的问题

2023-12-10 14:29:58 回复
地区:天津-河东区 咨询解答:39984条

您好,起诉了之后就可能有离婚风险

2023-12-10 08:21:57 回复

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条、完全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1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18条、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上所述,老年痴呆丈夫的其它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可以以老年痴呆丈夫的配偶遗弃老年痴呆丈夫,不履行对其扶养和照顾的义务为由,向人民发起要求变更监护权的诉讼。因对方当事人遗弃家庭成员,不履行对其的监护义务,侵害了老年痴呆丈夫的合法权益。在举证得力的情形之下,会依法撤销对方当事人的监护权,同时将监护权变更给相关的监护人。随后,相关监护人再次以老年痴呆丈夫的名义发起离婚诉讼,理由是对方当事人作为老年痴呆丈夫的爱人,不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的照顾扶养义务,遗弃家庭成员,要求与其离婚。在举证得力的情形下应当会一审就判决离婚。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老年痴呆的丈夫就不必履行给对方扶养费的义务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