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达州法律咨询 > 达州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风险谁来承担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风险谁来承担

熊** 四川-达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3.07.14 09:21:28 31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风险谁来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达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达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贷款买房,名字写在前面的将直接视为按揭贷款的主贷人。合同附件中的约定是根据每个楼盘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不是统一范本,也应该更加当心,尤其注意以下两点:

贷款风险谁来承担
交了首付却办不下来房贷的情况时有发生,究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般会在购房合同附件中有体现。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时导致银行不批贷款,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己的征信问题而无法贷款的,则由购房者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但如果开发商仅仅在合同附件中写“必须在XX日前办理好所有贷款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不退还首付款”,就是开发商把贷款的风险全部放在我们买方的身上了,规避了自己的责任。那签这样的附件就要谨慎了。
另外,如果是恋人或夫妻共同买房,在购房合同上必须同时签上双方的名字。此外,签名字的顺序也是有讲究的,尤其是按揭房,名字写在前面的将直接视为按揭贷款的主贷人。建议双方中征信良好的一方将名字写在前面,作为按揭的主贷人。
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尽量让家人都一起去,大家都帮忙看看合同,免得一个人手忙脚乱。最好让售楼员陪着你看合同,有什么不懂或疑惑的应及时问清楚。
附件里的户型图是否就是自己选中的户型
一般情况下,附件一都是我们的户型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如果这些内容不明确,则该户型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就不具备法律效应。同时还应该确认好,附件里的户型图是否就是我们自己选中的那个户型,别到时候买错了房子还没处说理去。

2023-07-14 09:23:28 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务常见的问题1、将公司债务误认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误解是由于当事人不理解公司法的内容造成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以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为偿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一般与负担无关,除非股东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2、将误认为共同债务经常有当事人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因此焦虑不堪。这种疲惫之苦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找个律师(当然是比较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就清楚了。侃离婚系列文章对此说明得很清楚,此处不再讨论。3、共同债务承担比例不清有时候,当事人为了省事,通过一纸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没有将共同债务分担的比例约定清楚,事后,麻烦不断。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任何口头承诺,将约定落实到纸面上是非常必要的。4、分担共同债务认识上的错误很多时候,一方当事人(常常是女方)主张自己不负担共同债务,男方也爽快答应,并落到了纸面上,可是,人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女方还债,女方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基本上,这种约定是男方摆了女方一道。5、调解过程中的疏忽法官在制作调解书时,往往有这样一句话,其他债务不要求处理,看起来蛮普通的一句话,给当事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被隐瞒的债务几乎无法处理;从而导致争吵不休。二、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