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迁,不承认我家宅基地办理的土地证,认为属于集体所有怎么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基本原则是,至少维持被征用土地上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考虑到这一点,我国在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作出规定时,又同时作出了补充,即在按规定的一般标准支付了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
专业解答没有宅基地但户口在本村的就有权利分割征地补偿款,因为宅基地本身就归集体所有,只要是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下文将详细介绍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
专业解答在房子被拆迁之前老人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征收农村土地时不可能先拆迁房子,不支付补偿金就直接拆迁房子是违法的,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征收集体土地宅基地是老人的名字房子拆迁了房子如何办。
专业解答政府部门需要支付补偿金,即使是危房政府部门也无权无偿征收,《土地管理法》第48条对征收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的危房如何办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拆迁宅基地自建房可提供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各种补偿方式。
专业解答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的房屋没有发生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登记发证,登记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记事栏中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专业解答宅基地是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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