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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主要需要携带以下证明: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办事流程:
1、单位专管人员在参保职工失业当月的1-1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事保中心支付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人员本人于失业登记当月20、21、22日持相关手续到商业银行车家村支行领取存折。
3、自登记下月起,每月20、21、22日持《失业证》到商业银行车家村支行办理验印手续,并于每月25日后到商业银行各网点领取失业金。 申办材料:
1、《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书》、《解除(终止)聘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全部为原件);
2、转递档案通知单(正式工需存档)。
办理期限:
1、每月1日至15日正常工作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本人应于登记下月起,每月20、21、22日持《失业证》到商业银行车家村支行办理验印手续,并于每月25日后到商业银行各网点领取失业金。
2、办理失业手续应于解除劳动合同3个月内办理,过期办理不可领取失业金,且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社会保险费需缴纳至办理失业手续的前一月。
2023-06-24 06:44:28 回复